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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代对水患与生态环境关系的认识

1998-09-04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清代道咸时期,一些有识之士注重经世致用,对治水问题的认识即是一例。他们把水患与生态环境的变迁联系起来加以考察,为后人留下很多宝贵的思想遗产。

针对长江流域水灾频仍、湖南水利难治等现象,魏源在《湖广水利论》一文中提出见解,认为“乃数十年中,告灾不辍,大湖南北,漂田舍、浸城市,请赈缓征无虚岁,几与河防同患,何哉?”究其原因,一是长江流域人口增多,二是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遭到破坏。他分析说:“今则承平二百载,土满人满,湖北、湖南、江西各省,沿江沿汉沿湖,向日受水之地,无不筑圩捍水,成阡陌治庐舍其中,于是平地无遗利;且湖广无业之民,多迁黔、粤、川、陕交界,刀耕火种,虽蚕丛峻岭,老林邃谷,无土不垦,无门不辟,于是山地无遗利。平地无遗利,则不受水,水必与人争地,而向日受水之区,十去五六矣;山无余利,则凡箐谷之中,浮沙壅泥,败叶陈根,历年壅积者,至是皆铲掘疏浮,随大雨倾泻而下,由山入溪,由溪达汉达江,由江、汉达湖,水去沙不去,遂为洲渚。洲渚日高,湖底日浅,近水居民又从而圩之田之,而向日受水之区,十去七八矣。……下游之湖面江面日狭一日,而上游之沙涨日甚一日,夏涨安得不怒?堤垸安得不破?田亩安得不灾?”(《魏源集》,中华书局,1983年版,第388—389页)在谈到汉水水灾时,他认为,上游的生态破坏是造成水灾的原因之一,“秦、蜀老林棚民垦山,泥沙随雨尽下,故汉之石水斗泥,几同浊河。”由于人口增长,土地缺乏,无法制止对生态环境的破坏,只能筑堤以防水患“承平生齿日倍,亦不能禁止上游之不垦也。故今之治江、汉者,则专从事于堤防,且岁咎于堤防之不固。”但他认为,这不是治理水患的根本措施,“乌乎!天下固有致患之由,孰为防患之术者乎!”(同上,第392页)清代《湖广通志》在论湖南水利时也写道:“近年深山穷谷,石陵沙阜,莫不芟辟耕耨,然地脉既疏,则沙砾易圮,故每雨则山谷泥沙,尽入江流,而江身之浅涩,诸湖之湮平,职此之故。”(《清经世文编》卷117)明清以来,长江流域水灾频仍,出现了研究长江及其湖泊水利的风气,其著述之多,可谓汗牛充栋,是我国水利事业史上的重要宝藏。但是,这些治水方案,大都从水利设施的角度谈治理水患,未能从生态环境来认识水患。应该说,魏源的分析抓住了水灾发生的要害。

生态观是生态环境变迁及其所造成后果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。明清时期,长江中上游区域森林植被遭到严重破坏,原因之一在于明代四川、两湖大规模采伐木材,“颇竭蜀荆之材”,造成大面积的“山童木遁”。由于古代木材主要依靠水运,所以大江两岸山林首先遭到破坏;其次,自明代中叶始,大量流民涌入川、陕、荆交界山区,毁林开荒,刀耕火种,对长江、汉水上游地区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破坏。清代道光元年卓秉怡在《川陕老林情形疏》中说:“江、广、黔、楚、川、陕之无业者,侨寓其中,以数百万计,依亲傍友,垦荒种地,架椽栖身,岁薄不收则徙去,斯谓之棚民。其种地之外,多资木厢、盐井、铁厂、纸厂、煤厂佣工为生。”(《清经世文编》卷82)严如煜在《三省边防备览》一书中也详细记载了荆襄山区各种生产行业破坏森林的场面,致使这一地区森林植被面临枯竭与毁灭的威胁。

有识之士的生态观不仅是生态环境变迁的反映,也是亲罹水患之苦的农民付出惨痛代价的反映。道咸时期,梅曾亮在安徽宣城对生态的作用进行过考察,在《书棚民事》中写道:“余来宣城问诸乡人,皆言未开之山石坚固,草树茂密,腐叶积数年可二三寸,每天雨,从树至叶,从叶至土石,历石罅,滴沥成泉,其下水也缓,又水下而土不随其下。水缓,故低田受之不为灾,而半月不雨,高田犹受其浸溉。今以斤斧童其山,而以锄犁疏其土,一雨未毕,沙石随下,奔流注壑,涧中皆填污不可贮水,必至洼田中乃止,及洼田竭,而山田之水无继者,是为开不毛之土,而病有谷之田,利无税之佣,而瘠有税之户也。余亦闻其说而是之。嗟夫!利害不能两全也久矣。”(《柏枧山房文集》卷10)如果说魏源对水患与生态环境关系的认识属宏观的生态观,那么上述农民的认识则属微观的生态观。这些认识都是宝贵的精神财富,于今日仍有借鉴意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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